相信很多读者对“大药方”深恶痛绝。不管大病小病,到医院一查,给你开出药品一大堆。老百姓对此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而现在,南京市少数医院悄然出台“合理退药”便民举措,所谓“合理退药”,就是如果医生滥开大处方或明显药不对症,如果患者认为不是由于自身的原因,药开多了,凭病历、处方,将没有用完且未拆封的药,经医务处审查同意后可退回。(11月8日《中国青年报》)
“合理退药”对于吃着五谷杂粮的百姓来说,自然是一个好消息。如果以后再有个头疼脑热的,就不用再因为憷头大药方,怕花冤枉钱而不敢去医院了。此举对医生滥开大处方行为,肯定会有很大的制约作用。与以前蛮横的“药品离柜,概不退换”的霸王条款相比,好歹也算是给了咱老百姓一点话语权。
然而,从少数实行“合理退药”的医院对外秘而不宣、不愿声张的态势看,“合理退药”从理想到现实的距离,似乎还不容我们欢呼雀跃。这些推行“合理退药”的医院,之所以悄然进行、“声张地不要”,无疑是因为这种做法“触犯”了当前的潜规则。“大药方”之所以难以根治,之所以成为潜规则,无疑是因为“大药方”无论对医院还是对开药方的医生本人,都是好处大大的。在“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下,“大药方”是医院经济效益的“源头活水”;在大比例提成的“诱惑”下,医生的职业道德也沦陷于“大药方”而不能自拔。
在这种情况下,“合理退药”的做法对于医院自身来说,无疑就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而谁要是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不但是跟自己过不去,而且更是跟所有的医院都过不去。而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推行“合理退药”的医院,会不会遭到同行的排挤和报复,最终落得一个像阜阳市物价局长张洪钧被潜规则淘汰的下场,从而最终使“合理退药”胎死腹中而草草收场,尚不得而知。
再就是,“合理退药”的“合理”界限应该由谁来界定,也是一个问题。本医院医务处“审查”的胳膊肘往哪拐也很难说。如果硬说你退药的要求“不合理”,患者也只能大眼瞪小眼,没辙。再就是,“合理退药”必然要患者具备一定的医学常识,最起码有能判断合理与不合理的能力。这对于所有患者来说,无疑是一种额外的苛求。
而更让人担心的是,“大药方”都是大夫“亲手”开出的,而送“红包”也是医患之间一个潜规则。对于刚刚不得不违心地送了红包的患者来说,再去质疑大夫亲手开出的“大药方”,并要求“合理退药”,这显然是件比较难为情的事情,除非患者不要命了。
但是,毕竟不能因为困难的存在,就失去了把理想化为现实的勇气。最起码,“合理退药”给了公共政策制定者一个很好的思路和启蒙。所以,让我们期待“合理退药”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