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从昨天起,海口市未婚怀孕需终止妊娠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才可进行。凡利用B超等现代医学设备及相关技术进行检查,出具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报告的,则须有两名医师签名。这是记者从海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的。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对妊娠手术及B超型超声诊断仪的管理,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升高问题,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海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自12月1日起,该市未婚怀孕需终止妊娠者,需提供证明:不到法定年龄(20周岁以下者),凭个人身份证或学生证;超过法定婚龄的须凭单位和街道计生办的未婚证明,经终止妊娠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方可进行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
据介绍,今年以来,该市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部分个体诊所暗地里做人流手术。 ■文/《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