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2005年11月23日,急性苯的硝基化合物中毒是指是在短期内接触高浓度苯的硝基化合物所致的以高铁血红蛋白血症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可伴有溶血性贫血,以及肝、肾损害。
为有效应对我省突发化学污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高医疗救治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病人的诊断与治疗对急性苯的硝基化合物中毒病人的诊断与治疗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厅制定的《急性苯的硝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详见附件1)进行。
二、急性苯中毒应急医疗救治网络
(一)指定医院
确定省二院(省职业中毒抢救中心)为全省苯中毒医疗救治中心。
(二)网络医院
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哈医大四院、省医院、哈市第一医院、哈市二院、哈市四院、哈市五院、二四二医院、哈市儿童医院、省电力医院、省中医药大学附一院、省中医研究院、哈市中医院等十四家医院为医疗救治网络医院。
(三)支持机构
哈市120急救中心、哈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为医疗救治支持机构。
三、专家指导组
成立省、市两极急救苯中毒医院专家指导组。指导组由省内各大医院的职业中毒、血液、肾内、传染、皮肤、儿科、等学科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临床病例的会诊和治疗方案的指导。(省专家指导组名单见附件2)。
专家指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医政处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急性苯的硝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一、概念:急性苯的硝基化合物中毒是指在短期内接触高浓度苯的硝基化合物所致的以高铁血红蛋白血症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可伴有溶血性贫血,以及肝、肾损害。
二、该标准和治疗原则的适应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特殊时期(水中毒污染)接触苯的硝基化合物污染的水所引起的急性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三、临床表现:
毒物所引起的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是急性中毒临床表现的主要病理基础。急性硝基苯中毒可在工作接触时或工作后经几小时的潜伏期发病。高铁血红蛋白达10%~15%时患者粘膜和皮肤开始出现紫绀。最初,口唇、指(趾)甲、面颊、耳壳等处呈蓝褐色; 舌部的变化最明显。高铁血红蛋白达30%以上时,其他神经系统症状随着发随着发生,头部沉重感、头晕、头痛、耳鸣、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相继出现。高铁血红蛋白升至50%时,可出现心悸、胸闷、气急、步态蹒跚、恶心、呕吐,甚至昏厥等。如高铁血红蛋白进一步增加到60%~70%时患者可发生休克、心律失常、惊厥,以至昏迷。经及时抢救,一般可在24小时内意识恢复,脉膊和呼吸逐渐好转,但头昏、头痛等可持续数天。血高铁血红蛋白的致死浓度在85%~90% 。
肾脏受到损害时,出现少尿、蛋白尿、血尿等症状,严重者可无尿。血红细胞出现赫恩滋小体的百分比高者,可出现溶血性贫血,红细胞计数可于3~4天内迅速降低,但经积极治疗,在1~2周后逐渐回升。
急性肝病常在中毒后2~3天左右出现肝脏肿大、压痛、消化障碍、黄疸、肝功能异常。
急性硝基苯中毒的神经系统症状较明显,中枢神经兴奋症状出较早,严重者可有高热,并有多汗、缓脉、初期血压升高、瞳孔扩大等植物神经系统紊乱症状。
硝基苯对眼有轻度刺激性。对皮肤由于刺激或过敏可产生皮炎。
四、诊断原则:
1、流行病学史:近期接触苯的硝基化合物污染的水
2、临床表现:以高铁血红蛋白血症为主要临床表现,包括肝肾损害
3、实验室检查:
(1)一般检查:血、尿和便常规
(2)全血生化
(3)高铁血红蛋白检测
(4)网织红细胞检测
(5)赫氏小体
五、处理原则:
1、一般原则:迅速将患者脱离毒物,如果通过消化道中毒,可通过催吐或清洁灌肠清除毒物;如经皮肤接触,清除皮肤污染。
2、解毒方法: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治疗是根据临床表现及血高铁血红蛋白测定结果酌情应用美蓝(每公斤体重1~2mg)。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治疗:接触反应仅需休息,服用含糖饮料、维生素C,必要时用50%葡萄糖溶液40-60ml加入0.5-1.0g维生素C静脉注射。轻度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可给1%美蓝(亚美蓝)5ml或lmg/kg加入25%葡萄糖溶液20-40ml中,缓慢静脉注射,一次即可。必要时可再给维生素C。中度和重度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可给予1%美蓝5-10ml或1-2mg/kg加入25%葡萄糖液20-40ml中,缓慢静脉注射。必要时可隔2-4小时重复使用一次。根据高铁血红蛋白动态测定的结果可酌情用2-4次。同时可给予维生素C并用辅酶A及维生素Bl2。当第二次剂量美蓝疗效不明显时,应积极寻找原因,如毒物未清除干净,灼伤处理不当,而不应盲目反复应用。一定按规定使用美蓝,超剂量可导致严重后果。
3、严重溶血性贫血的治疗:除输血外,可给予糖皮质激素控制溶血,口服碳酸氢钠等使尿碱化,以预防血红蛋白在肾小管凝聚。
4、对症、支持疗法:防止肝脏受损,早期给用"保肝"药物; 缺氧者及时有效地吸氧或使用高压氧。肾功损害可根据情况予透析、持续性血液净化或血浆置换。
附件2:
黑龙江省急性苯中毒医疗专家指导组名单
组长:李晓军 省二院(省职业中毒抢救中心)副院长、主任医师
周 晋 哈医大一院院长、主任医师
成员:冯克玉 省二院(省职业中毒抢救中心)主任医师
叶培正 省二院(省职业中毒抢救中心)主任医师
李用国 哈医大一院传染科主任、主任医师
尤 刚 省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
王京华 哈医大二院血液科主任、主任医师
姚 笠 哈医大二院儿科主任、主任医师
张佩青 省中医研究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专家指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医政处
联 系 人:刘 丹
联系电话:85971053 电传85971053
附件3
医疗救治网络医院
单 位 急诊急救电话
哈医大一院 53643849-3246、53648645
哈医大二院 86605515
哈医大四院 82576886、86422117
省医院(香坊分院)
(南岗分院)
(道外分院) 88025523、
88025121
57638120
哈市第一医院 84614605、53926730
哈市二院 55601220
哈市四院 88029912(白)、88029816(晚)
哈市五院 82870340
二四二医院 86598120
哈市儿童医院 86910547(医务总值班)
省电力医院 55114007-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