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诺华人与环境基金会“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第四届学术研讨会”日前在兰州召开。针对我国器官移植现状,众多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在对器官来源加强管理的同时,需要积极开拓各种正规的器官捐献渠道,如亲属活体移植等。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陈忠华教授介绍,由于我国目前尚无相关政策法规对亲属和非亲属做出严格界定,而且也没有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对捐献者的长远健康做出相应保障,因此当前不应提倡非亲属活体器官捐献。目前,该院的亲属活体肾移植方案已经从“家庭内自救方案”推广为“多家庭间互救方案”,以突破供、受体间血型不相容障碍。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朱同玉教授也认可活体器官移植。他指出,与尸供移植相比,活体移植在降低急性排斥反应、提高移植物的长期存活上具有显著优势。因此,近10年来活体器官移植呈递增发展,如美国目前活体移植已占肾移植总数的50%左右,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活体器官移植比例也达到了20%左右。在我国内地某些大型器官移植中心,亲属活体移植比例已经相当可观,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院到目前已完成120余例亲属肾移植,2006年亲属活体肾移植比例已达33%。但总体看,我国亲属活体移植比例仍处于较低水平。
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但专家们指出,《规定》对器官来源管理方面的指导性功能并不明显。管理、拓宽移植器官来源虽然任重道远,但仍需迎难而上。相信随着将来各项法规的出台和完善,正规的器官来源会逐步得到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