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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保执行新标准 小儿新生儿可报诊疗护理费


作者:新民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16 8:49: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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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下月开始,我省统一执行新的《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记者昨日了解到,新标准最大的变化是,“小儿及新生儿诊疗护理类费用”可以用医保报销,肝、肾、骨髓、角膜等移植诊疗及手术项目的部分费用,也可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了。

  统一名称避免高收费

  昨日,省劳动保障厅发布通知,从7月1日起,执行统一的《江苏省基本医保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下称《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并建立《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标准库》,对纳入医保报销的医疗服务项目统一分类,统一编码,统一管理,各统筹地区不得调整或另行制定。这就意味着,参保人员到医院就诊,报销时每项医疗服务只能有一个全省统一的名称,这样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有关部门分解项目,变相提高收费;在收费标准和报销水平上,只能依医院的等级以及所处的苏南、苏中、苏北不同地区而有所差别。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1604万人,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达1234万,也就是说,修订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将关系到全省2830多万人的医保待遇。目前,我省仍实行机关公费医疗及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的,也参照这一项目执行。

  原先不报销现在部分报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医保险支付标准和支付比例的不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共分三部分,即医保全报销(甲类)、医保部分报销(乙类)和医保不报销(丙类)这三部分。与旧标准相比,从下月起执行的新标准,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一些以往全部由参保者自掏腰包的医疗服务,现在改成了医保报一部分、参保者自费一部分。如“小儿及新生儿诊疗护理类费用”,省医保中心负责人解释说,这是因为我省将小儿及新生儿纳入了居民医保范围。又比如,新标准扩大了大病、重病的范围,可以用医保报销,肝、肺移植诊疗及手术项目的部分费用,这则是因为用统筹基金适当报销医疗费用,可以提高患者的医保待遇,缓解他们的压力。

  对于乙类项目,即医保统筹基金部分埋单、个人部分自费的医疗服务项目,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具体的个人支付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原来的支付比例。这就意味着,各地报销待遇只能高而不能低。而参保个人发生的诊疗服务项目费用,属于统筹基金部分支付项目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个人支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昨日,该人士还透露,依照今年的新标准,性病这一诊疗项目所产生的部分费用,也将由医保统筹基金予以支付。本报记者戚庆燕

  医保不予报销的七大诊疗服务项目

  1、综合医疗服务类:

  挂号费、体检费、救护车费、陪护床费、会诊费、静脉氧输液仪给氧、家庭巡诊费、围产保健访视、传染病访视、出诊费、建立健康档案、疾病健康教育、尸体料理费等。

  2、医技诊疗类:

  (1)尸体解剖与防腐处理。(2)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3)自身免疫病的实验诊断蛋白芯片法、遗传疾病的分子生物学诊断、分子病理学诊断技术等。(4)医疗鉴定及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诊疗项目。(5)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象(PET)、电子束CT、照相与录像监测。(6)省物价部门未定价的项目(除医用特殊材料外)。

  3、临床诊疗及手术项目类:

  (1)属于美容类的非治疗移植项目。(2)口腔科类正畸、正颌、口腔种植、口腔修复等诊疗项目。(3)涉及义眼、助听器、眼镜、近视眼的诊疗项目。(4)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减肥、增胖、增高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5)特需服务类。(6)未开展项目及其他功效不确切、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4、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

  磁热疗法、内科病推拿、中药蒸汽浴、足底反射治疗、医疗气功治疗、辨证施膳指导、煎药等。

  5、特殊医用材料类:

  (1)物价、卫生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2)属于美容、健美、保健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使用的特殊医用材料类。(3)自费治疗项目使用的医用材料。(4)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6、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

  (1)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2)膳食费。(3)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7、其他:

  医保部分报销的四大诊疗服务项目

  (1)省物价、卫生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医疗费用。(2)因犯罪、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蓄意违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综合医疗服务:

  三等以上床位费、特殊护理费。

  2、医技诊疗类:

  (1)大型仪器设备检查费。(2)造影类。(3)核素内照射类。

  3、临床诊疗及手术项目类:

  (1)皮肤、血管、骨、骨髓、角膜、瓣膜、肾、肝、肺等移植诊疗及手术项目。(2)涉及各类电子内窥镜和腔镜下诊疗项目,经心脏、血管介入的诊疗项目。(3)心脏激光打孔、射频消融等手术、起搏器、人工关节、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置放材料手术。(4)透析治疗、体外震波碎石、高压氧治疗。(5)应用X刀、伽马刀进行治疗的项目。

  4、特殊医用材料类:

  (1)临床诊疗手术项目在部分支付范围内,手术中使用和置入的特殊医用材料。(2)纳入省物价、卫生部门明确规定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的特殊医用材料,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报销范围和支付标准。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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