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计划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全面覆盖我省城乡居民,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011年实现人人享受医保
据介绍,目前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还比较窄,相当一部分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和城镇居民没有纳入覆盖范围,基本医疗需求难以保障。
据悉,我省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实现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的职工及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到2011年,全省要基本建立起政策体系健全、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两年内解决医保转移接续
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提出,两年内解决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制定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办法。
另外,尽快把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同时,逐步把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并实行退休人员享受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的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双基数征缴的地方,要及时调整政策,尽快过渡为单基数征缴。
逐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通过提高封顶线、控制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适当提高基金支付比例等办法,进一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办法,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下沉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降低群众就医成本。
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