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6日刊发的《药品走私黑手伸进病房》,披露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科中心医生与不法药贩联手,临床大量使用走私药,使医院病房成为走私利益链的终端。报道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呼吁一追到底,揭开事件背后的利益黑幕。
走私药品渗入病房,绝非个别医院的个别现象,而已成为药品走私利益实现的重要渠道
“按照医生的要求,买这些走私药品一共花去我们12万元”;“大量的非医院药品,大约用了10万元人民币,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些药都是非法的”……记者开始调查走私药品两个月来,从河南到广东,一位又一位患者或家属的证言让记者震惊:走私药品正似一股强劲的潜流,突破道道关卡,最终走入众多知名医院的病房,并被堂而皇之用于临床。
我国有关法规对药品流通的各个环节都有着相当严格的规定,对药品走私更有着一套严密的防范措施。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走私药品在病房被临床使用,绝非个别医院的个别现象,总体数量相当惊人。不少患者在知情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医生诱导或者要求,花费数万元乃至数十万元购买走私药品,已不再是什么稀罕事儿。
此前本报披露了河南省某三甲医院,主治医生要求患者大量购买走私药品。目前,当事医院的有关责任人已经受到处分,有关部门对走私链条的追查也正在进行之中。在这起案件中,一名白血病患者在医生的要求下,从医生联系的医药公司销售人员手中,购买了十万元之巨的药品,其中一些进口药包装盒上没有进口注册证号,没有中文药品名、商品名和中文说明书。经药监部门认定,这类药品来自走私。据记者调查,类似现象涉及河南省会多家医院,而且药贩子向记者承认,他销售这些药品已经数年,药品来源在广东。
记者在广东的调查结果更为严重。在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类似情况持续时间更长,数量更大,牵涉患者更多。地中海贫血患儿栋栋的母亲曾女士告诉记者,根据主治医生朱为国的要求,她从医生指定的药贩子王华手中购买了价值12万元的走私药品,并且朱为国明确告知,这些药品来自走私。另一位患者家属也向记者证实其曾购买4.4万元的走私药品。
走私药品身份非法,一律按假药论处,那么这些走私药品是如何进入医院并用于临床的呢?曾女士告诉记者:“医生给我列了一个单子,要我买这些药,然后拨通手机,叫来药贩子王华。随后王华就背了一个背包,把药交给护士用上,然后我去银行取钱汇到指定的账户或者直接交给药贩子,一般打个收条。”
类似情况在珠江医院是否只有一例?为调查真相而和该院患者广泛联系的曾女士告诉记者:“几年来,每位患者都被迫从其手中购买几万元至几十万元不等的走私药。”而主治大夫朱为国也向记者承认:“我们几年来每个患者都这样用。”类似现象是不是只有在珠江医院发生?朱为国说:“广东各大医院都一样,像南方医院、中山医院、妇婴医院,都是王华这样送药。”
临床大夫用热心推荐、循循诱导,甚至变相胁迫的方式,促成走私药品在医院完成交易,最终实现走私行为非法暴利
国家有关部门为了严厉打击药品走私活动,进行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为何走私药品还是“安然无恙”地进入医院病房了呢?
医生与药贩内外勾结是主要原因。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贩卖走私药品的药贩子往往和医院的医生非常熟悉,甚至以朋友相称。二者勾结,走私药品从不法药商手中到医生临床使用,没有过多的中间环节,这样就使走私药品渗入医院非常隐蔽,从而降低了风险。
记者调查发现,走私药高发的地方,大部分是大医院、危重病房。比如一些医院的肿瘤科、血液病科等。为什么这些科室容易发生使用走私药的事情呢?一来危重病人所需药物十分昂贵,尤其是化疗用药以及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用药,有暴利可图。二来患者命悬一线,其家属别无选择,有1%的可能,就会尽100%的努力去救治,即使对药品来源、价格有所怀疑,也无暇顾及。
再者,医生一直都是以“白衣天使”的美好形象出现,得到了人们无限的信任。然而,不法分子却利用患者及其家属的信任,堂而皇之把走私药品用在了患者身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医生一般会这样告诉患者及其家属:我们已经用尽了所有的手段,都没有办法,只有国外生产的某某药可以试试,不过医院里买不到。我可以给你们介绍一个人,他能买到。
如果说上述手段还算“客气”的话,有的则甚至可称为“胁迫”。患者家属曾女士告诉记者,当患者手术的前期工作已经准备完毕以后,主治医生突然列出一个单子,说必须使用这些药品,但是医院没有,你要从我指定的人手里买药。自己明明知道这些药品没有经过医院,来路不正甚至真假难辨,但是患者现在处于弱势群体,并且医生告知医院没有这些药品,只有一个渠道能够买到,也只能妥协。
此外,医院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也为走私药品进入病房大开“方便之门”。珠江医院作为一家知名的三级甲等医院,理应执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已经死去的地中海贫血患儿栋栋,生前在珠江医院儿科中心做骨髓移植手术总费用的60万元中,竟有30%左右未在医院账户上反映。“其中包括主治大夫指定、用于购买走私药品的12万元,以及骨髓费6万元。”患儿栋栋的母亲曾女士说,“这些款项均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付至主治大夫朱为国指定的账户或其联系的药贩子王华手中。”
走私药品不仅冲击合法医药市场,危害正常经济秩序,而且其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障,关乎人命,不容漠视
走私药品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口的药品,由于没有经过国家药品检测机构质量检测,其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障,有关法律规定应按假药论处。这样的药品被医院用于临床,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无异会受到严重威胁。
本报报道中多次提到的抗排异药物赛尼哌,属于生物制剂,常温下只能保存四个小时,必须冷藏运输。但是,为了逃避检查,“药贩子王华就是背了一个背包,把药给背到医院,没有冰块,更谈不上什么冷藏运输的条件了。”
在采访中,患者家属还多次向记者表达他们的担忧:谁能证明药贩子手中的药品不是劣药或者假药?
另据患者家属反映,从去年7月至今,在珠江医院做骨髓移植手术的患儿中,已经有12例手术不成功。而这些患儿,无一例外按照主治大夫朱为国的要求,购买使用了药贩子王华送来的走私药品。最近一次使用走私药,赫然发生在8月中下旬,卫生部赴广东等地进行第一次医院管理年活动督导期间。
记者在广东、河南采访时了解到,在利益的引诱下,有些医生不仅自己对药贩子“以身相许”,成为药品走私链上的一环,而且利用自己在医疗界的人脉关系,主动替药贩子介绍、拉拢其他医院的医生,从而编织出一张走私药品的大网。有评论说:当利益链的一端拴着犯罪集团,另一端绑着“白衣天使”时,患者显然成为待宰羔羊!
那么,谁该为患者的遭遇负责?今年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题为《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评价与建议》的报告,认为:医疗领域之所以出现种种问题,其根源在于商业化、市场化的走向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
但让患者家属无法理解的是有关单位的冷漠。10月26日,本报刊发了报道《药品走私黑手伸进病房》,此时距南方医科大学接到患者家属举报后介入调查此案,已经过去两个月时间。据记者了解,就在当天晚上,南方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一名科长在电话中对举报当事人说:既然报道已经出来了,我们就不查了,不管了……
《市场报》 (2005年11月02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