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深圳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23 9:47:00 【字体:小 大】
昨天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患甲型H1N1流感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确保甲型H1N1流感参保患者能得到及时排查和诊治,有效控制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减轻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我市参保人发热隔离排查和治疗甲型H1N1流感费用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即我市参保人经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患者或者发热疑似病例住院隔离排查,其住院、检查、治疗等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享受相关医保待遇。